ICS65.020.30
CCSB4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47211—2026
家畜遗传资源保护区保种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conservationoflivestockgeneticresourcein
protectionzones
2026-02-27发布 2026-09-01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7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全国畜牧总站、中国农业科学院北京畜牧兽医研究所、云南省畜牧总站、内蒙古
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江苏省畜牧总站。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刚、王慧华、孟飞、王莉兴、徐燕、阿娜尔、何珊珊、刘瑶、隋鹤鸣、冯海永、张旭、
道楞、李佩真、刘艺端、杜桂林、朱芳贤、赵俊金。
ⅠGB/T47211—2026
家畜遗传资源保护区保种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家畜遗传资源保护区的保护对象、基本要求、管理要求、技术要求、留种与选配、保种
监测和遗传资源补充交换的内容,描述了证实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猪、牛、绵羊、山羊、马、驴、骆驼、兔遗传资源保护区的保种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7534.2 畜禽遗传资源调查技术规范 第2部分:猪
GB/T27534.3 畜禽遗传资源调查技术规范 第3部分:牛
GB/T27534.4 畜禽遗传资源调查技术规范 第4部分:绵羊
GB/T27534.5 畜禽遗传资源调查技术规范 第5部分:山羊
GB/T27534.6 畜禽遗传资源调查技术规范 第6部分:马、驴
GB/T27534.7 畜禽遗传资源调查技术规范 第7部分:骆驼、羊驼
GB/T27534.8 畜禽遗传资源调查技术规范 第8部分:兔
GB/T36195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GB/T47212.1 家畜遗传资源保种场保种技术规范 第1部分:总则
GB/T47212.2 家畜遗传资源保种场保种技术规范 第2部分:猪
GB/T47212.3 家畜遗传资源保种场保种技术规范 第3部分:牛
GB/T47212.4 家畜遗传资源保种场保种技术规范 第4部分:绵羊、山羊
GB/T47212.5 家畜遗传资源保种场保种技术规范 第5部分:马、驴
GB/T47212.6 家畜遗传资源保种场保种技术规范 第6部分:骆驼
GB/T47212.7 家畜遗传资源保种场保种技术规范 第7部分:兔
NY/T2971 家畜资源保护区建设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保护区 protectionzone
在原产地中心产区划定的保护家畜遗传资源的特定区域。
3.2
近交系数 inbreedingcoefficient
同一基因座位的两个等位基因来自共同祖先的概率。
1GB/T47211—2026
3.3
群体有效含量 effectivepopulationsize
与实际群体有相当近交增量的理想群体数量。
3.4
杂合度 heterozygosity
群体中某一基因座上杂合子个体所占的比例。
3.5
基因组近交系数 inbreedingcoefficientbasedongenomicmarkers
利用基因组信息来估算的个体或群体的近交系数。
4 保护对象
应为以下任一家畜遗传资源:
———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收录的地方家畜遗传资源;
———未列入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但濒危程度严重的地方家畜遗传资源;
———具有特殊品质或特性的地方家畜遗传资源。
5 基本要求
5.1 保护区应设在家畜遗传资源的原产地中心产区。保护区建设按照NY/T2971的规定执行,配备
必要的设施设备。实行原地活体保种。
5.2 保护区内应有2个及以上保种群,保种群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km。
5.3 保护区所保护的家畜品种质量应符合本品种标准。应具备一定的群体规模,不同家畜品种种群规
模如下:
a) 猪:基础母猪至少500头,种公猪至少60头,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
b) 牛:基础母牛至少750头,种公牛至少60头,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
c) 羊:基础母羊至少1250只,种公羊至少125只,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
d) 马:基础母马至少750匹,种公马至少60匹,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
e) 驴:基础母驴至少750头,种公驴至少60头,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
f) 骆驼:基础母驼至少750峰,种公驼至少60峰,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
g) 兔:基础母兔至少1500只,种公兔至少300只,三代之内没有血缘关系的家系数不少于6个。
5.4 保护区应配备具有畜牧兽医专业学历或经专业培训的技术人员。
6 管理要求
6.1 保护区内的家畜应佩戴耳标、埋植芯片等标识,淘汰前应留下后代。不应擅自调换、出售或宰杀保
种家畜。应建立档案,保护区基本信息登记见附录A。
6.2 应制定严格的消毒、防疫、免疫、监测等生物安全防疫规程,制定针对重大动物疫病的应急预案。
保种群体健康见《种用动物健康标准》。病死及病害家畜无害化处理见《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
术规范》。家畜粪污无害化处理按照GB/T36195的规定执行。
7 技术要求
7.1 保护区内品种基本特性不丢失,主要生产性能不退化。
2GB/T47211—2026
7.2 群体平均近交系数:马、驴、骆驼不超过6.25%,其他畜种不超过12.5%。
7.3 种群数量同5.3。
8 留种与选配
8.1 应制定留种选配方案。
8.2 应选择符合本品种特征特性的健康种畜。
8.3 应采用避开全同胞、半同胞等的不完全随机交配方式。
9 保种监测
9.1 监测指标
应包括群体规模、群体有效含量、群体平均近交系数、群体濒危程度、体型外貌和主要生产性能,有
条件的情况下还应监测遗传多样性。不同畜种主要生产性能监测指标如下:
a) 猪按照GB/T47212.2的规定执行;
b) 牛按照GB/T47212.3的规定执行;
c) 绵羊和山羊按照GB/T47212.4的规定执行;
d) 马和驴按照GB/T47212.5的规定执行;
e) 骆驼按照GB/T47212.6的规定执行;
f) 兔按照GB/T47212.7的规定执行。
9.2 监测频率
应根据不同家畜保种特性进行监测:猪、羊、兔2年~3年监测一次,牛、马、驴3年~4年监测一次,
骆驼4年~5年监测一次。
9.3 监测数量
9.3.1 群体规模、群体有效含量、群体平均近交系数和群体濒危程度指标监测应覆盖保护区全群。
9.3.2 体型外貌、主要生产性能(除屠宰性能外)指标应覆盖所有场户,监测所有种公畜,监测基础母畜
数量符合表1要求。
表1 监测基础母畜数量
畜种 数量
猪 ≥150头
牛、马、驴、骆驼 ≥200头(匹/峰)
绵羊、山羊 ≥300只
兔 ≥400只
9.3.3 屠宰性能监测数量宜为:猪20头,牛、马和驴10头/匹,兔60只。
9.3.4 遗传多样性指标监测数量不少于30个样本。
9.4 监测方法
9.4.1 群体规模
分别统计保护区内存栏数,种公畜、基础母畜、后备公畜、后备母畜以及家系数量。
3GB/T47211—2026
9.4.2 群体平均近交系数和群体有效含量
按照附录B的公式计算,随机交配时不同群体数量的群体有效含量见附录C。
9.4.3 群体濒危程度
参照NY/T2995的规定进行评定。
9.4.4 体型外貌和主要生产性能
不同畜种监测方法如下:
a) 猪按照GB/T27534.2的规定执行;
b) 牛按照GB/T27534.3的规定执行;
c) 绵羊按照GB/T27534.4的规定执行;
d) 山羊按照GB/T27534.5的规定执行;
e) 马和驴按照GB/T27534.6的规定执行;
f) 骆驼按照GB/T27534.7的规定执行;
g) 兔按照GB/T27534.8的规定执行。
9.4.5 遗传多样性
9.4.5.1 采用微卫星标记、全基因组单核苷酸多态性(SNP)芯片或高通量测序进行基因分型。
9.4.5.2 杂合度、基因组近交系数的计算按照GB/T47212.1的规定执行。
9.5 监测评价
根据不同品种保种目标,以保种群体数量和家系数为主,结合群体有效含量、群体平均近交系数、体
型外貌、主要生产性能和遗传多样性(可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10 遗传资源补充交换
必要时,允许与基因库、其他保护区和保种场之间同一遗传资源进行活体或精液等遗传材料补充交
换。补充交换前应进行隔离和检疫。
11 证实方法
应记录保护区留种选配、保种监测等内容,监测评价记录见附录D。记录应以纸质和电子两种形式
定期保存。
4GB/T47211—2026
GB-T 47211-2026 家畜遗传资源保护区保种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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